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商業化越來越明顯。企業與企業之間都是需要業務合作以此來獲取相應的利潤,實現企業的盈利目的。

但由于一些行業的特殊性以及信息的差異性,業務合作時可能會有介紹業務等情況的出現,而中間人介紹業務也是需要獲取相應的報酬的。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居間業務。居間業務完成后,居間人所獲取的報酬也是需要給企業方提供發票的。只有提供發票后,企業方才能正常地抵扣相應的成本,以及稅款。居間人是以個人的名義承接的業務,在給企業提供發票時也是個人發票,這種發票只能到稅務大廳進行代開,代開的稅率一般都是在20%-40%,稅負是極高的。在一定情況下,個人是不愿意給企業方提供發票。面對這一矛盾該何去何從呢?

企業有時候獲取不到成本發票,從而進行虛開等方式,這些方式都是不合法的。想要既合法又減輕稅負壓力,其實在稅收洼地園區就有較好的解決方案。稅收洼地園區的代開政策,能讓自然人代開的稅率降至在3%左右,從而緩解個人代開的稅負壓力,使企業方也能合法地獲取成本發票!
想要了解這方面的優惠政策或者是其他的優惠政策(核定征收、返稅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