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稅四期的上線,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賬戶上金額的異常,都是會受到相應稅務系統的預警。這也是要求企業和個人需要更加的規范化相應操作。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一家企業利用個人賬戶收款,從而進行“偷稅漏稅”的事件,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企業的業務,應有相應的對公賬戶來收取,按照相應的稅法要求繳納對應的稅款。

那個人賬戶上收款金額達到多少會受到相應的監管呢?一般情況下會按照以下三點進行判定:(1)任何賬戶的現金交易,超過5萬。(2)公戶轉賬,超過200萬。(3)私戶轉賬超20萬(境外)或50萬(境內)。 ,企業和個人為了避免一些麻煩,可以在該范圍內進行業務的往來,但業務的確需求超出該范圍也沒有什么太大的關系,只要是我們合法合規的操作,該繳納的稅款繳納了就沒有太大的關系!

一些企業通過違法的方式進行轉賬交易,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想要減稅降負,其實在我們的稅收洼地園區,針對企業和個人的稅負壓力大,是有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的。 核定征收就是能核定企業的所得稅,一般都能核定到0.3%的個人經營所得稅,電子稅務系統也是會顯示核定征收的。 想要了解這些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園區的招商引資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