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市場經濟中,正常的經營都是需要按照相應的稅法要求繳納相應稅款的,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那我們企業正常合法的注銷稅務、工商后對公賬戶上還有未分配的利潤還需要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嗎?

根據我國相關的稅法肯定是需要繳納的,只是根據不同的情況繳納的比例以及多少有變化。賬面上的利潤需要先把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規定計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資產。而這剩余的資產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利潤按照正常的比例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即可。但企業的組織形式不同,個人經營所得稅的稅率也是不同的。

如我們的有限公司等組織形式是按照20%的個人經營所得稅繳納相應的個稅,而我們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個人獨資企業是按照5%-35%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但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是能在稅收洼地園區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后,個人經營所得稅就會非常的低,這樣到經營者手上的利潤就會更高。如在稅收洼地園區河南、重慶等地,核定的個稅稅率在0.3%,且系統會顯示核定征收!
想要了解這些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園區的招商引資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