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運輸報告有哪些要求,運輸危險貨物時,托運人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和應急處理器材、設備和防護用品,并使危險貨物始終處于押運人員監管之下。押運人員應當遵守鐵路運輸安全規定,檢查押運的貨物及其裝載加固狀態,按操作規程使用押運備品和設施。
依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橙皮書)、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運輸技術導則》(ICAO TI導則)、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IATA DGR)、海事組織《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協調制度》(GHS)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等相關規章對運輸的貨物進行危險性分類檢測,并出具適合于空運、海運、鐵路、公路、郵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對照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就是用來判斷出口產品運輸的種類的證書,看產品運輸是按照普貨運輸還是按照危險品來運輸。鑒定做出來是非限制性貨物就是普貨,如果是限制性貨物就是危險品。
針對國內的空海運出口業務,各航司、船司規定不同,有些產品依據MSDS報告的信息,就能安排空海運。有些航司、船司必須依據“IMDG”、“IATA”的規定來安排空海運運輸,這個時候,除了提供MSDS報告以外,還需要提供運輸鑒定報告。
海運運輸報告有哪些要求,落實送檢樣品數量及要求,問清出證機構是否需要企業配合,怎樣配合。注意點就是送檢單位須保證送樣品與真實出運貨物相一致,檢測機構方可接受委托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負責。
海運運輸報告需要什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