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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1-25 06:26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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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認證,即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質量要求,協調指令只規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準確的含義是:CE 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是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 ”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在歐盟市場“CE ”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 ”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認證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an)。事實上,CE認證還是歐共體許多國家語種中的"歐共體"這一詞組的縮寫,原來用英語詞組 European Community縮寫為EC,后因歐共體在法文是Community European,意大利文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為CE。
誰授予CE認證標志?
CE認證標志并非由任何官方當局、認證機構或測試
試驗室
核發,而應由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根據上述八種模式中的一種(或混合),自行制作和加貼。
誰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歐盟成員國的進口商必須對CE認證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CE認證標志的接受對象是誰?
CE認證標志的接受對象為歐共體成員國負責實行市場產品安全控制的國家監管當局,而非顧客,當一個產品已加附CE認證標志時,成員國負責銷售安全監督的當局應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歐共體市場自由流通。
CE認證標志的意義
用CE認證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并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共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
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認證標志的工業產品,沒有CE認證標志的,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認證標志進入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認證標志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CE認證標志的模式
目前,歐盟認可的使用CE認證標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
(一) 工廠自我控制和認證。
Module A(內部生產控制):
1. 用于簡單的、大批量的、無危害產品,僅適用應用歐洲標準生產的廠家。
2. 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自我聲明。
3. 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在此基礎上,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指令,生產者甚至要提供產品的設計、生產和組裝過程供檢查。
4. 不需要聲明其生產過程能始終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廠家未按歐洲標準生產。
2. 測試機構對產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隨機測試。
(二) 由測試機構進行評審。
Module B(EC型式評審):
工廠送樣品和技術文件到它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測試機構出具證書。
注:僅有B不足于構成CE認證的使用。
Module C(與型式[樣品]一致)+B:
工廠作一致性聲明(與通過認證的型式一致),聲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產過程質量控制)+B:
本模式關注生產過程和終產品控制,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質量體系,EN29003)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產品與認證型式一致(一致性聲明)。
Module E(產品質量控制)+B:
本模式僅關注終產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產品測試)+B:
工廠保證其生產過程能確保產品滿足要求后,作一致性聲明。認可的測試機構通過全檢或抽樣檢查來驗證其產品的符合性。
測試機構頒發證書。
Module G(逐個測試):
工廠聲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測試機構提交產品技術參數,測試機構逐個檢查產品后頒發證書。
Module H(綜合質量控制):
本模式關注設計、生產過程和終產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適用于危險度特別高的產品
CE認證標志有沒有證明質量合格的含義
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歐共體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號《技術協調與標準的新方法的決議》中對需要作為制定和實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義,即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質量要求,協調指令只規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
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有關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認證標志,而不按有關標準對一般質量的規定裁定能否使用CE認證標志。準確的含義是:CE認證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一個帶有CE認證標志的風箏,并不意味著能飛得好,而只表明該風箏符合安全規定。
使用CE認證標志程序
廠商可按下列主要步驟操作:
1. 根據指令關于使用CE認證標志應通過何種合格評定模式的要求、合格評定的原則和93/465/EEC號理事會指令,在幾種認證模式中選取合適的模式。
2. 根據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評定或申請第三方評定或強制申請歐共體通知程序認可認證機構評定后,編制制造商自我評定的一致性聲明和(或)認可認證機構的CE認證證書,作為可以或準許使用CE認證標志的前提條件。
3. 由制造商按有關指令規定在通過規定模式的合格評定后,自行制作或加附CE認證標志及有關指令規定的附加信息。
4. 有關指令規定應在CE認證標志部位,接著加附認可認證機構的識別編號時,應由執行合格評定的認可認證機構自行加附,或授權制造商或其在歐共體的代理商負責加附。
對特別危險的產品,指令中規定由強制性認可認證機構進行產品樣品試驗和(或)質量體系認可的,均應先取得評定認可,才能獲準使用CE認證標志。
CE 強制執行的國家
1、歐盟二十五個國家
比利時、塞浦路斯、捷克、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愛沙尼亞、法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奧地利、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芬蘭、瑞典、英國。
2、四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會員國
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瑞士。
3、正在申請加入歐盟的國家
土耳其、克羅地亞。
目前歐盟制定并頒布的指令
Simple Pressure-vessels 簡單壓力容器指令87/404/EEC
Toys 玩具指令2009/48/EC
Construction Products 建筑產品89/106/EE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電磁相容指令89/336/EEC
Machines 機械指令2006/42/EC
Personal Protective E 個人防護設備指令90/686/EEC
Non-automatic Weighing Machines 非自動稱量儀器指令90/384/EEC
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 可移植醫療器材指令90/385/EEC
Medical Devices 醫療器材指令93/42/EEC
Gas Appliances 燃氣器具指令90/396/EEC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 電信終端設備指令 91/263/EEC
Boilers 鍋爐指令92/42/EEC
Civic Explosives 爆破器材指令93/15/EEC
Low Voltage Electrical Products 低電壓指令2014/35/EU
Satellite Earth St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s 通訊衛星地面站指令93/97/EEC
Lifts 升降設備95/16/EC
E for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用于爆炸性氣體設備指令94/09/EC
Recreational Craft (Boats) 娛樂用船只指令94/25/EC
E Pressure 壓力容器97/23/EC指令為CE 認證針對產品類別劃分的規范。
CE 認證的流程:
步:確定產品符合的指令和協調標準;
第二步:確定產品應符合的詳細要求;
第三步:確定產品是否需要公告機構參與檢驗;
第四步:測試產品并檢驗其符合性;
第五步:起草并保存指令要求的技術文件;
第六步:在您的產品上加貼CE 標志并做EC 符合性聲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檢驗(測試)是取得CE 認證的基礎:申請CE 認證的產品必須經實驗室檢驗,出具符合性的檢驗報告,檢驗依據必須是歐盟協調標準EN ,將檢驗報告送交歐盟指定機構NB ,進行CE 評審,取得CE 認證,檢驗機構本身無權發放CE 認證,但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明是取得CE 認證的基礎。
CE 認證的標識:
必須明顯易見且不易磨損脫落;
標示于產品本身或包裝盒或說明書或保證卡上;
不可與其他標識混淆不清;
小高度5mm 。
目前中國市場上的三種證書:
(1)DOC:企業自主簽發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 《符合性聲明書》,此證書屬于自我聲明書,不應由第三方機構(中介或測試認證機構)簽發,可以用歐盟格式的企業《符合性聲明書》代替。
(2)VOC:V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符合性證書》,此為第三方機構(中介或測試認證機構)頒發的符合性聲明,必須附有測試報告等技術資料TCF ,企業也要簽署《符合性聲明書》。
(3)COC: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歐盟標準符合性證明書》,此為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 簡寫為NB )頒發的證書,按照歐盟法規,只有NB 才有資格頒發EC Type 的CE 聲明。 DOC 與VOC 的有效性需要由采購方和產品出口目的國海關決定,并不能保證產品一定能出口。由歐盟公告機構出具的證書不存在有效性的問題,是的。
哪些防爆產品需要CE認證?
部分企業家可能對防爆CE認證不太了解,甚至對自身的產品究竟需不需要做防爆CE認證以及如何進行防爆CE認證都不甚了解,這大大影響了企業對外出口的腳步。
而防爆CE認證其實并不神秘!它是由舊指令94/9/EC演變而來,如今進行的防爆CE認證也就是防爆ATEX認證是在2014年歐盟頒布了新防爆ATEX指令2014/34/EU后開始正式實施的,指令所針對的對象也就是那些用于爆炸環境中的設備和保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