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北京大興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6 04:36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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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怎么辦理?
凡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須具備相應條件并向本局提交有關材料: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⑵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2、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⑴申請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號碼等;
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
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
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⑵用于出版物發行的固定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有效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⑶用于出版物發行的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具體位置圖(應寫明“××店經營場所位置圖”),并在圖上標明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所在地的門牌號碼、左右相鄰(店鋪)名稱以及附近的明顯參照物。
⑷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和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
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初中以上學歷證書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⑺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出版物發行企業的名稱字號審批表復印件(原件備查)。
⑻如申請辦理電子出版物發行業務的,需提交正版電子出版物進貨憑證和發piao,電子出版物進貨總數應不少于400張,并在經營場所備有相應的電子出版物讀盤設備。
⑼其他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二、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
1、到各地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報告應注明經營單位名稱、地址、經營者身份證明、工商稅務等證明材料。
2、各地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將按照規定進行辦證,期間辦證人可查詢辦理進度,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不需要相關費用。
3、辦理后,辦證人領取證件,張貼在經營場所顯眼位置。
4、換證、年檢時,需要提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正副本、部門審批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43號令《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新聞出版總署第20號令《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十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文)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文)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出版物發行許可證應該是指出版物的發行,(例,一本書要先有發行資格的發行商發行以后,才能印shua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