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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1-26 05:06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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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是優惠原產地證明書(FORM E)的簡稱,可以簽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的國家有: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等10個國家。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東盟的農產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憑借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FORM E)FE優惠原產地證書可以享受關稅優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種正常產品開始全面降稅。中國和東盟六個老成員國(即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至2005年7月40%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07年1月60%稅目的關稅要降到0-5%。
2010年1月1日將關稅最終削減為零。老撾、緬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13年40%稅目的關稅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國(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將關稅降為零。
FE與CO產地證的不同
定義就不同。C.O.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稱一般產地證,是原產地證的一種。C.O.產地證是用以證明有關出口貨物和制
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是貨物在國際貿易行為中的“原籍”證書。
它的適用范圍不同。CO的適用范圍是:征收關稅、貿易統計、保障措施、歧視性數量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原產地標記、政府采購
等方面。任何國家都可以做CO。
C.O.產地證的作用:在特定情況下進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如在進口國與出口國的政府之間定有關稅協定,用條約形式規定了協定稅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兩國之間條約上規定了最惠國條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買方往往要求賣方提供有效的產地證明書來證明進口貨物的原產地確系締約的對方國才能獲得相應的稅率待遇。
其他原產地證
1、普惠制原產地證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出口產品在給惠國享受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減免進口關稅的官方憑證。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共38個:歐盟27國(比利時、丹麥、英國、德國、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斯坦、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全稱:GENERALIZED SYSTEM OFPREFERENCES。
2、《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明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簽發《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可以簽發《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的國家有:韓國、斯里蘭卡、印度、孟加拉等4個國家。降稅幅度從5%到****不等。
3、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開始簽發《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FORM F),該日起對原產于我國的5891個6位稅目產品關稅降為零。
4、中國-秘魯自貿區使用的優惠性原產地證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生效,這標志著中國-秘魯自貿區貨物貿易降稅進程正式啟動,為雙邊貿易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和更廣闊空間。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簽發“中國-秘魯自貿區優惠原產地證書”。產品涉及機電、化工、醫藥、輪胎和輕工等多個行業,企業憑證書可獲得3%至****不等幅度的關稅優惠。
5、中國新西蘭自貿區原產地證FORM N:2008年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在兩國總理見證下正式簽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協定實施后,在貨物貿易方面,新方承諾將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其中63.6%的產品從《協定》生效時起即實現“零關稅”;中方承諾將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蘭進口產品關稅,其中24.3%的產品從《協定》生效時起即實現“零關稅”。對于沒有立即實現“零關稅”的產品,將在承諾的時間內逐步降低關稅,直至降為“零關稅”。
6、ECFA優惠原產地證:2011年1月1日起,企業持《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項下的優惠原產地證書,出口到臺灣的貨物將獲得關稅減免的優惠。《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是臺灣與大陸自2009年年中開始,經過多次商談達成的一項重要協議,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獲清單將于明年1月1日起付諸實施,屆時列入清單的約800項產品將逐步降關稅,三年內全部降為零,包括大陸對臺灣開放的產品500多項,臺灣批準大陸的產品5大類267項,含石化類、機械類、紡織類、運輸類產品。
7、《中國與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明FORM P:對巴基斯坦可以簽發《〈中國與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2006年1月1日起雙方先期實施降稅的3000多個稅目產品,分別實施零關稅和優惠關稅.原產于中國的486個8位零關稅稅目產品的關稅將在2年內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為`零,原產于中國的486個8位零關稅稅目產品實施優惠關稅,平均優惠幅度為22%.給予關稅優惠的商品其關稅優惠幅度從1%到10%不等。
8、《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優惠原產地證FORM CR:2011年8月1日《中哥自貿協定》將正式實施,貿促委將開始簽發于《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下的優惠原產地證書。哥斯達黎加的進口商憑借該證書可享受相應的關稅減免待遇。
為普及優惠產地證的使用,引導企業利用優惠產地證實現進口關稅減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議廣大進出口企業主動、及時了解各種自由貿易協定及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