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1 02:26 |
最后更新: | 2023-12-01 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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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新設境外企業/機構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想要新設境外企業/機構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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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備案通俗來講,就是指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做為投資主體用自身資產(貨幣或證券、實物、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取得境外企業的股權,再進而獲得境外企業的相關權益。
ODI備案有許多種形式,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新設以及并購,還包含變更以及注銷。
辦理ODI備案需要經過商務部門、發改委以及外管部門三個部門的審批。
(一)新設境外子公司、并購境外公司
1.申請書(寫明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落款日期為完整遞交材料之日);
2.《境外投資備案表》;
3.境內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內投資主體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或出資決議;
5.設立境外子公司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可研報告(含資金使用預算)、投資資金來源情況、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可單獨或合并提交;
6.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
7.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請登錄“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下載);
8.屬于并購類對外投資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9.境內投資主體最新財務報表。
(只需提交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
(二)新設境外機構
1.申請書(寫明擬辦理事項、境內主體情況、新設境外機構事項及理由、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等,落款日期為完整遞交材料之日);
2.《境外投資備案表》;
3.境內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4.設立境外機構的內部決議;
5.設立境外機構的真實性承諾書(請登錄“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下載)。
我們的專業團隊有著多年的從業經驗,對于兩個部門不同審批著重點都有著充分的了解,可以在盡調報告的編寫,以及可研報告、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材料為您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為您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