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江蘇 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7 01:00 |
最后更新: | 2023-12-07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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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企業適用不同的加計扣除幅度
1、制造業企業、非制造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注意:以制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才可以享受以上政策優惠。
2、其他企業
既不屬于制造業,也不屬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在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進行加計扣除,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
這類企業在享受優惠時,需要將前三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與第四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分段計算。四季度研發費用可選擇按實際發生數計算,也可以選擇按10月1日以后經營月份占全年經營時間的比例計算。
在填報2022年度匯繳A107012表時,“加計扣除比例”一欄勾選“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其他企業)”,并在對應行次中分別填寫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系統會自動計算出全年享受的加計扣除優惠金額。
注意:自2023年起,以上三類企業不再區別計算比例,根據最新出臺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3年第7號公告——《關于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加計扣除比例均提高至****。
3、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