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15:31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5:31 |
瀏覽次數: | 174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出版物總發行企業設立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審批流程大致是怎樣的呢?審批成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辦理需要哪些材料?辦理相關流程和問題都有哪些?優異幫翟經理為大家詳細講解!
1、 出版物總發行企業辦理條件:
(一)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二)以出版物發行為主營業務;
(三)有與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相關的中級以上技術資格;
(四)有與出版物總發行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五)注冊資本不少于2000萬元;
(六)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七)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除出版物總發行企業依法設立的從事總發行業務的分公司外,總發行單位應為公司制法人。
2、出版物總發行企業辦理流程:
申請單位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1、準備: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準備符合規定的辦理材料滿足相應的條件;
2、審查:將材料提交到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管理部門;
3、決定:辦理部門在接到申請辦理出版物的材料后,開始進行審核,經初審無誤后,予以受理;
4、發證:審查合格后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北京市豐臺、朝陽、通州、豐臺、豐臺、亦莊、房山、順義、石景山、北京公司注冊辦理圖書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北京市豐臺、朝陽、通州、豐臺、豐臺、亦莊、房山、順義、石景山、北京公司注冊辦理圖書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豐臺、朝陽、通州、豐臺、豐臺、亦莊、房山、順義、石景山、北京公司注冊辦理圖書出版物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