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內生產制造的手機、汽車零部件等"/>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19:20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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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區內生產制造的手機、汽車零部件等重點產品從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中剔除。
保稅監管政策
1 區內保稅存儲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2 進口貨物入區保稅。
3 區內企業之間保稅貨物可以自由流轉。
4 具有整車進口口岸的地級市行政區劃內(含直轄市)的綜合保稅區可以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存儲、展示等業務。
外匯政策
進出區(境內區外)貨物可用外幣或人民幣結算。
綜合保稅區便利化措施
1.區內加工制造企業可利用剩余產能承接境內區外委托加工。
2.區內實施企業自主備案、合理自定核銷周期、自主核報、自主補繳稅款并簡化海關業務核準手續。
3.區內新設的研發設計、加工制造企業,經評定符合有關標準的,直接賦予*高信用等級。
4.除禁止進境的外,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且在區內用于研發的貨物、物品,免于提交許可證件,進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據實際研發耗用核銷。
5.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出口關稅、不涉貿易管制證件、不要求退稅且不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模式。
6.區內實行數據自動比對、卡口自動核放,保稅貨物點對點直接流轉。
7.區內企業進口的醫療器械用于研發、展示的,可不辦理相關注冊或備案手續。
8.文物自境外入區實施入區登記審核。藝術品在綜合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免辦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批準文件。
9.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已獲批的人用疫苗或體外診斷試劑,可在具備必要監管查驗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內查驗。境外入區的食品,如需檢測的,在抽樣后即放行,對境外入區動植物產品的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后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進行后續處置。
10.對注冊在綜合保稅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不具備實際入區條件的,可實行海關異地委托監管。
11.經海關核準,區內企業可以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實行集中申報的區內企業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對申報清單數據進行歸并后向海關辦理集中申報手續。集中申報適用報關單集中申報之日實施的稅率、匯率。
12.滿足海關監管條件的前提下,允許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進入綜合保稅區,與保稅貨物集拼、分撥后,實際離境出口或出區返回境內。
綜合保稅區是我國開放層次*高、優惠政策*多、功能*齊全、手續*簡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綜合保稅區內的企業,在得天獨厚的政策保障下,可以依法開展多種業務。而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又為新形勢下綜合保稅區業務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撐。
貨物存儲
存儲進出口貨物和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綜合保稅區存儲的保稅貨物不設存儲期限,故可以在區內長期存放保稅貨物。例如,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貨物,可以在綜保區內長期進行保稅存儲,利用存儲時間產生的價格差異,在國內外市場洽談銷售,賺取更大的利潤。
★物流分撥
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可以從國內外采購貨物,在綜合保稅區內進行流通性簡單加工后,通過物流向境內外分撥配送。
簡單加工是指對已經成為供應市場需要的某些商品,進行改變包裝、化整為零和工藝簡單的加工改制,且未使原來產品的用途、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包括:1.為使產品在儲存、運輸中保持完好所進行的作業。2.分類分級、簡單搭配和簡單裝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