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注冊: | 渠道注冊 |
研究院轉讓: | 現成資源 |
代理記賬: | 200元/月起 |
單價: | 2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23:31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23:31 |
瀏覽次數: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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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研究所注冊流程
申請開辦研究所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1.申請報告,應載明:(1)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宗旨和業務范圍;(3)活動地域及活動方式;(4)開辦資金和活動經費的來源渠道;(5)承認我會章程,要求我會擔任業務主管單位;(6)舉辦單位名稱或舉辦人姓名
2.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其擬定名稱的文件
3.住所產權證明或一年以上的使用權證明(研究院和研究中心應有100平方米,研究所應有50平方米
4.有驗資資格機構出具的注冊((6個月內有效)
5.舉辦單位和舉辦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姓名、性別、民族、年齡、目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身份證復印件
(二)程序要件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請設立登記和有關注冊登記機關審查,發照登記等程序。我國的公司登記機關是行政管理機關。公司的登記工作實行分級管轄的原則。
1.申請設立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和第82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公司全部股東出資繳納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創立大會結束之后的30日之內,向有關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設立公司應報送的文件。
2.登記機關審查,發照登記。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設立登記申請及其報送的文件進行審查,并收取公司設立登記費用。經審查,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定條件的,進行設立登記,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