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香港未再加工證明 |
產品類型: | 產地證未再加工證明辦理 |
辦理事項: | 未再加工證明代辦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4 17:36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17:36 |
瀏覽次數: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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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代辦流程,申辦產地證未再加工證明所需資料,代辦香港未再加工證明操作說明;
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代辦流程:
企業要明確自己公司(出口企業)的貨物是否有經過香港停靠或者經香港轉運;
如若所出口的貨物有經香港停靠或轉運,則需提供貨物出口的原產地證正本以及相關的輔佐材料并郵寄給我們;
我們收到貴司的資料后進行核實及備好相關輔佐資料,繼而遞交至香港中檢局進行辦理;
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代辦完成,我們取得未再加工證明正本后并郵寄給你們。
據目前為止,凡是貨物出口到國外經香港中轉或停靠的企業在辦理未再加工證明的問題上直接都是找代理辦理,因為找代理辦理未再加工證明手續簡單,快速。一般找代理辦理未在加工證明只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即可:
1、出口企業于商檢局所申請出具的產地證(CO/FORM A/FORM E/FOMR F)正本一份;
2、提單電子檔;
3、商業發票蓋章電子檔;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產地證蓋章抬頭);
5、報關單電子檔;
通常來說,只要提供的資料,一般只需要3個工作日即可取得未再加工證明正本。
香港未再加工證明的中文為:茲證明該證書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轉運期間末進行任何加工。
未再加工證明,也叫做“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一般也稱為“香港中檢局未再加工證明”,英文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具體指的是貨物于中國出口至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但若中途經香港停靠或轉運就得將在國內檢驗檢疫局(商檢局)所申請簽發的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CO,普惠制原產地證FORM A,東盟原產地證FORM E,智利原產地證FORM F等)送往至香港中檢公司辦理未再加工證明,以此來證明該批貨物出口經香港停靠或轉運并未進行加工和改造,繼而能夠讓客戶在目的國順利清關。
其實就是根據原產地證的直運規則概念來說:受惠國的原產品從該受惠國直接運至進口給惠國。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者是運輸的需要,也允許貨物經過出口受惠國以為的三國,不管是否在過境國或地區轉換運輸工具或存貨棧,條件是:貨物一直處于該過境國或地區海關的監督下 ,未投入當地市場銷售或交付當地使用,以及除卸裝和為使貨物保持良好狀態而作的必要處理外,未在那里進行過任何再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