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行轉讓:典當是向抵押私人物品(不動產除外)的人提供的行業。
一般按抵押品的實際打折扣借錢,并約期贖回。
根據習慣法,“典” 和“當”在民間有著明確的不同含義,“典” 多指不動產抵押,”當”則指動產質押。
典當行轉讓的條件是:
1、典當行經營企業是國家控制的行業;
2、全國各地對典當行審批都有數量限制;
3、申請的企業及自然人必須是中國境內的純內資企業及中國公民;
4、典當行的法人股必需成立三年以上,連續三年盈利,有完稅記錄。
自然人銀行良好,無犯罪記錄;
5、申報資料時,注冊資金應保留在銀行內,待典當行成立后才可使用該項目資金。

融資擔保公司轉讓的條件:
1、滿足注冊資本限額(實繳資本500萬幣;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1億,并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
2、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
3、符臺法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估人員。

融資擔保公司轉讓流程:
1、確認信息,確認標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簽訂協議,確認并簽訂委托協議;
3、盡職調查,對公司做盡職調查,包括不限于財務,法律等;
4、正式協議,盡調沒問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5、股權變更,盡調沒問題開始工商、稅務、銀行、許可等變更;
6、資料交接,所有資料。

融資擔保公司轉讓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設立公司的申請報告(機構名稱、注冊資本金來源、經營場所、經營范圍)。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審核通知書。
4、各股東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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