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5 05:06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5:06 |
瀏覽次數(shù): | 105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lián)系我
|
申請條件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公司變更經(jīng)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jīng)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5、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于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6、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
7、公司變更營業(yè)期限的,應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存續(xù),并于營業(yè)期限屆滿前申請變更登記。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9、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guī)定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