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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5 10:56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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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監管倉庫(Export Supervised Warehouse)
定義:是指經海關批準設立,對已辦結海關出口手續的貨物進行存儲、保稅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務的海關專用監管倉庫。
功能
出口監管倉庫分為出口配送型倉庫和國內結轉型倉庫。
出口配送型倉庫是指存儲以實際離境為目的的出口貨物的倉庫。
國內結轉型倉庫是指存儲用于國內結轉的出口貨物的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通常結合著保稅倉庫來用,一般把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合二為一,統稱叫做“兩倉”,即一出一進。出口監管倉庫和保稅倉庫屬于同一范疇,主要應用于加工貿易企業當中,加工貿易企業在應用保稅這一概念的過程中是非常豐富的,主要有五種加工保稅模式,一是通常所說的“兩頭在外模式”,即原料和成品都在國外,加工在國內;二是“兩頭在內模式”,即原料和成品都在國內,當然加工也在國內,只是來源都是加工貿易公司;三是保稅內銷,四是非保外銷,五是委托加工。關于出口監管倉庫,局限的范圍非常小,一是主要用于出口,二是倉庫內不允許流通加工,三是倉庫容量有限,四是涉及面也比較窄,五是退稅一般要求為實際離境。
保稅區(Duty—free Zone)
定義:經主權國家海關批準,在其海港、機場或其他地點設立的允許外國貨物不辦理進出口手續即可連續長期儲存的區域。
保稅區(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zone)亦稱保稅倉庫區。這是一國海關設置的或經海關批準注冊、受海關監督和管理的可以較長時間存儲商品的區域。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頭名的經濟區域。
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行封閉管理,是目前我國開放層次高、政策優惠、功能齊全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國家開放金融、貿易、投資、服務、運輸等領域的試驗區和先行區。其功能和稅收、外匯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即:國外貨物入區保稅,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保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該區以國際中轉、國際采購、國際配送、國際轉口貿易和保稅加工等功能為主,以商品服務交易、投資融資保險等功能為輔,以法律政務、進出口展示等服務功能為配套,具備生產要素聚散、重要物資中轉等功能。
保稅港區 (Bonded Port)
定義:保稅港區是指經國家批準,設立在國家對外開放的口岸港區和與之相連的特定區域內,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保稅港區的功能具體包括倉儲物流,對外貿易,國際采購、分銷和配送,國際中轉,檢測和售后服務維修,商品展示,研發、加工、制造、港口作業等九項功能。
保稅港區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相關的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為:國外貨物入港區保稅;貨物出港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國內貨物入港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保稅港區疊加了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稅收和外匯政策,在區位、功能和政策上優勢更明顯。
稅收政策
保稅港區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相關的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稅收政策為:
1,國外貨物入港區保稅
2,貨物出港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并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
3,國內貨物入港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
4,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