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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口貿易: | 如何轉口 |
保稅區轉口: | 怎樣轉口 |
轉口流程: | 轉口報關 |
單價: | 45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5 14:36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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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貿易的中介,也可以作為跨境并購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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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理論上來說,相當于中間商A用消費方的回款作為全額保證金被用來開立信用證,則中間商A就有4.5%-3%=1.5%的資金利差收益。如果這種轉口貿易模式是一種渠道的話(意思就是不斷的有這種轉口生意),那么理論上中間商A可以循環操作來循環套利。
2.3. 境外貼現的套利模式
這個操作就更加復雜一些。用來解決上游企業需要即期付款的請款。
如果中間商A找到本地銀行D1,以CNY質押的方式開立信用證,存款利率是3.5%。中間商A和境外的生產方B和消費方C的分別簽訂購銷合同之后,用CNY質押鄉境內銀行D1申請開立給生產方B的信用證,期限90天。
上游企業B收到通知后找到境外銀行D2,在D1對外承兌后在境外貼現,貼現率1.5%,就可以獲得境內存款和境外貼現之間的利差。境外生產方B企業交單之后,開證行D1進行承兌,則上游企業生產方B可以在境外銀行D2貼現(上游企業拿走貨款)。
境外下游企業C通過TT支付給中間商A(下游企業付款),中間商A收到回流資金后將出口單據交給下游企業C,并找銀行D1進行結匯,質押開立第二份信用證。
第一份信用證到期后中間商A付款給D1銀行,D1銀行將人民幣付至境外銀行D2,境外銀行D2收到人民幣后購買美元(購匯)還美元貼現貸**款。
一頓騷操作之后,對于中間商A而言,所謂的套利部分就是存款利率3.5%和境外貼現率1.5%之間的實際差額。
3,轉口貿易中的欺詐模式
強調一下,轉口貿易欺詐行為和套利行為是兩個概念,欺詐行為是違法的。而欺詐行為之是違法的,其核心在于“虛”,也就是虛構貿易本身,而并不在“套利”上面。
3.1. 虛假單據,虛假貿易
這種事*為拙劣的欺詐行為,偽造提單,偽造上下游合同,找到銀行進行融資,卷錢跑路。偽造上下游合同非常容易,只需要在境外搞兩個空殼公司就行,偽造提單比較困難。無良企業就去公開的船運公司的網站上去爬提單,獲取基本信息以后,回來去文印店偽造一個提單。
手段拙劣,鑒別也相對簡單,只要認真核查提單和合同的對應情況,比如集裝箱信息,日期信息,貨物信息等等,就能發現蛛絲馬跡。
引進境外低成本資金。華一(香港)公司TT匯進來的資金,是在收到巴基斯坦銀行的信用證承兌電報后,在香港貼現所得,利率相對較低。通過在境外設立出口平臺,為引進境外低成本資金創造了條件。做大境外平臺流量。境外平臺的貿易流量做大之后,就有可能從當地銀行獲得授信額度,可以獨立地在境外銀行開立信用證,或者獲得貿易融資。這樣,境外平臺逐漸壯大。打造實體經濟走出去的橋頭堡。要貫徹“一帶一路”倡議,實體企業走出去是前提,平臺企業是境內企業“一帶一路”上的橋頭堡。平臺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貿易的中介,也可以作為跨境并購的主體。
2. 純粹套利的轉口貿易
如果浙江的一家貿易企業,跑到天津某銀行去開**戶,存入百分之百保證金(或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開立180天進口信用證。從新加坡采購標準銅,再轉口賣到香港。香港買家即期TT回款。貨權憑證是標準倉單,由世界**倉儲公司出具。
這樣的交易結構,目的何在?(圖3)
如果境內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年息6%,境外資金成本是4%(包括匯率鎖定費用),那么開立一票信用證,在資金上就可以有2%的收益。如果TT回款被用來開立信用證,就又有2%的資金收益。這樣可以獲得循環收益。
這是典型的套利型轉口貿易。特征有四:信用證期限較長、標準倉單、有色金屬、銀行低風險業務。
3. 進口業務變成的轉口貿易
有些客戶到銀行來開立信用證時,不確定是一般進口還是轉口貿易。要在承兌時才能根據貨物的市場價格來決定。到時如果境外市場的價格較好,就在貨物進關之前轉賣境外,成了轉口貿易。
另有一種情況,本身是進口業務,卻要做成轉口貿易。如圖4:
A公司先從沙特進口,再出口到香港平臺公司,經銷商從香港進口。這么轉來轉去,看似勞民傷財,其實有其道理。
A公司是沙特原料廠的一級經銷商,國內經銷商要進貨,只能通過A公司。A公司拒絕直接賣給國內經銷商,原因是國內結算要用人民幣,而A公司從沙特進口要用美元結算,里面就有匯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