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輸出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需要注冊登記未按要求辦理注冊登記的,或者未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海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帶有禁止進境物的、貨證不符的、發現嚴重變質的作退運或者銷毀處理;帶有有害生物、動物排泄物或者其他動物組織等的,進行檢疫處理,檢疫合格后方可入境。
中藥材出口報關要提交哪些資料?
出境中藥材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中藥材生產企業所在地海關申報,申報時,需如實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合同、裝箱單;
2、生產企業出具的出廠合格證明;
3、產品符合進境或者地區動植物檢疫要求的書面聲明。

中藥材進口操作流程:
1、中藥材發貨,辦理好收發貨人備案、中文標簽以及國外單證;
2、中藥材到港后,換取小提單(換單);
3、中藥材報檢(報檢過程需要審核中文標簽是否符合規定,備案標簽);
4、中藥材報關(海關電子審單、人工審單、海關審價、繳稅、查驗、放行);
5、將中藥材運至商檢倉庫,拆箱后,預約商檢局抽樣化驗;
6、抽樣化驗合格后,貼上中文標簽(倉庫人員貼);
7、商檢局人員檢查標簽無誤,放行;
8、將貨物送到您的地點;
9、商檢部門出衛生證。

中藥材進口報關注意事項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中藥材,口岸藥品檢驗所不予抽樣:
(一)未提供出廠檢驗報告書和原產地證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與申報進口備案時的復印件不符的;
(二)裝運嘜頭與單證不符的;
(三)進口藥品批號或者數量與單證不符的;
(四)進口藥品包裝及標簽與單證不符的;
(五)其他不符合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中藥材進口流程
1、國外發貨人備好貨后,合作雙方簽署運輸代理合同;
2、貨物發運前做好出口所需的三證和裝箱單及商業;
3、代理公司根據貨量和時效要求安排空運或海運訂艙,上門提貨、裝柜(海運建議裝小柜);
4、中藥材發貨地至目的港;
5、中藥材到達目的港換單提柜、繳稅、放行;
6、中藥材進口通關后,根據客戶要求安排指定地點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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