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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9 08:01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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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恢復已注銷的公司,主要有下列三種情況:
1. 公司被強制除名注銷后申請恢復
公司由于連續幾年沒有年審(提交周年申報表和更新商業登記證),而被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強制除名注銷。
2. 公司董事或股東主動申請注銷后恢復
公司董事或股東主動申請注銷后,發現公司名下還有資產,如銀行賬戶資金、車輛、物業、股票、知識產權等沒有處理。而由于公司已注銷,名下的資產會作為無主財產,歸屬香港政府所有。想拿回公司名下的資產,唯一的辦法就是申請恢復公司,才能處理資產事宜。
3. 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恢復公司
如果一家公司A和其他商業主體有債務上的糾紛,該公司A可能需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而為了逃避債務,將其申請注銷。這種情況下,債務人要求公司A償還債務,將公司A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在執行法院判決中,因債務人公司已注銷,沒辦法進行,那么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公司A,再繼續訴訟。
想要恢復已注銷的香港公司有兩種方式:
1、通過行政方式恢復香港公司
以行政方式恢復注冊,是香港《公司管理條例》(第622章)規定的一種恢復公司注冊的方式。這一方式恢復注冊香港公司,通常用于沒有及時提交周年申報表,而被香港公司注冊處強制除冊的情況。并且恢復注冊公司,也是唯一可以取回在除名或撤銷注冊公司后,被認定歸屬香港政府資產的途徑。
2、通過香港法院恢復公司注冊
當香港公司已撤銷注冊(主動注銷),但公司的銀行帳戶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確必要的理由,可考慮根據香港《公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向高等法院申請恢復已注銷的香港公司。而當欠債公司已撤銷注冊、剔除注冊和解散時,該香港公司債權人也可在欠債公司被撤銷后的20年內,向香港法院申請恢復該公司的注冊,或將公司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或其他必要程序,以追究其債務責任。
香港公司注冊 年檢 變更 開戶 做帳 審計 報稅 公證等業務
成立3-5年香港公司轉讓,無開戶無變更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