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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0 06:46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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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基協提示信息,考慮到新 冠疫情防控期間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運營的特殊情況,為保障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有較為充足的時間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針對《通知》中第二類被列入信息報送異常機構且超過12個月未完成整改和第五類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過12個月持續無在管基金的存量經營異常機構,三個月過渡期延長一個月,即整改截止日期由2022年4月30日延長至2022年5月31日。
若私募管理人未能于2022年5月31日(含)前按要求完成相關整改事項,將要求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自該提示發出之日起,如果私募管理人未處于其他自律程序,可主動申請注銷登記。主動注銷后,協會將終止相關程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后續在私募基金行業任職將不受此程序影響。
二、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過12個月持續無在管私募基金
在過渡期內,此類異常情形的私募管理人需要發行一只私募基金產品,并在中基協完成備案,該產品要求如下:
1、該私募基金產品應當托管
2、在AMBERS系統上傳托管人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盡職調查底稿或托管人出具的已按盡職調查審核要點完成盡職調查的書面說明文件
3、該私募基金風險揭示書中應明確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超過12個月無在管私募基金的相關運營情況說明并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對于托管盡調的審核要點,中基協也做了詳細要求,如下所示:
托管人關于超過12個月持續無在管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盡職調查審核要點
針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于加強經營異常機構自律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提到的第(五)類經營異常機構,為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申請備案的首只私募基金產品應當托管,且需在 AMBERS 系統上傳托管人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盡職調查底稿或托管人出具的已按盡職調查審核要點完成盡職調查的書面說明文件。托管人在簽署基金合同或者托管協議前對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盡職調查應關注的要點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名稱、注冊資本、實繳資本、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登記類型及相關歷史變更情況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主要投資人的出資情況、基本信息及變更情況等;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架構、職責分工、內控制度的完備性及有效性等;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及投資管理團隊成員的從業經驗、履歷;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近一年的運營情況以及未展業的原因及合理性;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曾因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部門采取監管措施、被自律組織采取自律措施,或被其他行政部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等;
七、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近三年是否存在行政處罰信息,是否曾被列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存在其他經營異常信息;
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核心團隊及高管人員在近三年是否存在公開負面信息;
九、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產品名稱、產品類型、組織形式、成立時間、產品期限、產品規模等;
十、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和募集安排;
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標的、產品結構、退出方式、費用收取及收益分配方式。
三、設置了過渡期的是第(二)、第(五)類,目前過渡期截止到5月31日,如果有這兩類異常情形,大家記得及時處理。如果到期未整改,協會將要求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我們也了解到,針對第(四)、第(六)類異常情形,協會已經向相關私募管理人發送了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的通知。
以上根據騰博國際譚小姐實際辦理經驗撰寫,詳情可點主頁添加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