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業務: | 境外投資備案 |
辦理時間: | 30-45個工作日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4-09-05 09:18 |
最后更新: | 2024-09-05 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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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企業境外投資規范化路徑及備案經驗深度剖析
一、RCEP全球影響與實施進展
《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作為當前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匯聚了包括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在內的5國及東盟10國共15個成員國,其人口總量、經濟體量及貿易總額均占據全球約30%的份額。自2022年1月1日起,RCEP正式對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等4個非東盟成員國生效,隨后逐步擴展至韓國(2月1日)、馬來西亞(3月18日)、miandian(5月1日)及印度尼西亞(2023年1月2日),至此,除菲律賓外,其余14個成員國均已實現RCEP的生效。隨著菲律賓的加入,RCEP將全面進入實施新階段,其全球影響力與經濟效益將凸顯。
二、江蘇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經驗深度解析
(一)國家發改委視角
2017年,國家發改委頒布了《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1號令),該辦法秉持“放管結合”的原則,精準指導企業境外投資行為。依據項目是否涉及敏感領域及投資主體性質(境內或境外),對中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實施核準、備案及報告等多重審批機制。特別指出,大額投資(即中方投資額達到或超過3億美元)涵蓋多種形式的資本投入及融資、擔保等間接支持。
敏感項目審核要點:
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爭或內亂、以及根據國際條約需限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
敏感行業:依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2018年版)》,包括但不限于武器裝備研制生產維修、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新聞傳媒等,房地產、酒店、影城、yule業、體育俱樂部及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等亦被列為限制類行業。
核準項目所需材料:
投資主體情況說明
項目詳細信息,涵蓋名稱、投資目的地、內容、規模及中方投資額等
項目對國家利益及安全的影響分析報告
投資主體對項目真實性的聲明
關鍵政策變化:
管轄范圍擴大:發改委11號令將境外投資監管范圍擴展至所有類型的企業及投資活動,實現全覆蓋。
審批前置性:明確規定未取得發改委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其他相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確保審批流程的嚴肅性。
投后報告制度:要求投資主體在項目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強化事后監管。
(二)商務部視角
2018年,商務部聯合多部委發布了《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商合發[2018]24號),旨在加強信息共享與監管協同,保持原有備案或核準職責分工不變。商務部2014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仍為企業境外投資的重要指導文件(后續或有調整)。
敏感國家與行業界定:
商務部對敏感國家和行業的界定與發改委略有不同,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明確了需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類型,特別是涉及未建交國家、受聯合國制裁國家、戰亂地區以及影響多國利益的行業等。
核準項目所需材料:
申請書,詳細列明投資主體、境外企業信息、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等
《境外投資申請表》
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限制出口產品或技術的出口許可證明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監管機制:
商務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重點檢查內容包括企業安全防范措施、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向駐外使領館報到登記情況、投資業務報告及統計資料提交等,特別關注大額投資、敏感項目、經營虧損、安全事故及違規行為等重大對外投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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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企業在規劃境外投資時,應深入研究并嚴格遵守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的相關規定,確保項目合規性,提升投資效率與風險管理水平。如需咨詢或了解詳情,請聯系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