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 運輸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定位模塊通用技術規范 |
北斗導航: | 衛星定位系統模塊 |
聯系航天檢測: | 獲取過檢指南,過檢方案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5-06-17 11:01 |
最后更新: | 2025-06-17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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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標準制修訂計劃,交通運輸部已組織完成了《交通運輸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定位模塊通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5年8月10日前將意見反饋給組織起草部門,電子郵箱為fuxi@mot.gov.cn。
標準由交通運輸部提出并歸口,規定了交通運輸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定位模塊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和檢驗規則。適用于鐵路、公路、水路、民航(含低空交通)、郵政、城市客運等交通運輸領域使用的衛星導航系統定位模塊設計、生產和檢測。
技術要求
一般要求:規定了外觀、產品標識和接口等需要具備的一般要求。
功能要求:包括定位、測速、授時、自主完好性監測、抗壓制干擾、安全性增強、輔助定位、固件升級等內容。
其中,定位功能要求方面提出,當前我國國土范圍可接收北斗、GPS、GLONASS等多個衛星導航系統信號,為保證交通運輸行業時空感知安全,提出模塊應支持北斗獨立定位,為提高模塊抗干擾能力和定位精度,提出模塊應支持B1C和B2a雙頻定位。
自主完好性監測要求方面提出,交通運輸領域衛星導航使用環境復雜,衛星導航信號觀測量異常情況頻發,為提高定位信息的可靠性,提出模塊應具有自主完好性監測功能。
抗壓制干擾要求方面提出,當前針對衛星導航信號的壓制干擾頻繁,影響模塊定位的連續性和可用性,提出模塊應具有一定的抗壓制干擾能力。
安全性增強要求方面提出,為降低模塊及時發現衛星導航系統異常和抗壓制干擾的運算資源消耗,有效提升抗欺騙式干擾的能力,經過充分論證和原理驗證試驗, 提出模塊應具有安全性增強的要求,安全性增強數據交換滿足相關要求。
輔助定位要求方面提出,交通運輸領域對衛星導航定位模塊的首次定位時間敏感,縮短首次定位時間有利于行業應用,通過輔助定位功能,可獲得正確的電文,有利于提高抗欺騙干擾能力。
性能要求:對定位精度、測速精度、授時時精度、定位時間、靈敏度、自主完好性、抗壓制干擾、輔助定位、可靠性等提出了具體規定。
環境適應性:標準綜合分析交通運輸各領域衛星導航定位模塊使用環境和條件,選取最低的指標,確定了工作溫度、存儲溫度和恒溫濕熱工作條件。
測試方法
包括測試條件、一般要求測試、功能要求測試、性能要求測試、環境適應性測試等內容,標準針對常規測試項目,綜合參考現有測試標準編制了測試方案,對于新提出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如安全性增強功能等,新編制了測試方案。
檢驗規則
標準按照交通運輸行業的特點,以及模塊設計、生產和銷售等環節情況,規定了在五種可能影響模塊功能和性能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檢驗,并本著在滿足測試要求的情況下,盡量降低企業測試成本的原則,規定了樣品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