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開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了方便自由職業者與企業之間展開業務往來,也是為了規范我國相應的稅法系統,促進我國的稅法系統的完善。

個人與企業之間展開業務往來,企業方在支付個人對應的報酬后,需要個人提供對應的發票,對應的發票只能在稅務大廳進行代開。個人直接到稅務大廳進行代開,稅率一般都是在20%-40%,稅負壓力是極其的大。在通常情況下,個人是不愿意給甲方企業提供發票的。企業方無法獲取發票,導致成本發票缺少,企業無法正常地做賬,稅負成本加大。這也導致企業方要求個人必須提供發票,加劇企業與個人之間的矛盾。

但隨著稅收洼地園區的出現,能有效的緩解企業與個人之間業務往來在發票事宜上的矛盾。稅收洼地園區的自然人代開政策能在原有代開高達20%-40%的基礎上,優惠到3%,個稅僅0.5%!極大程度上緩解個人的稅負壓力,從而來實現個人經濟利潤價值的最大化。除開自然人代開,個人還可成立個體戶,后期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與企業展開業務往來,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后,綜合稅率可控制在3%以內,個稅核定低至0.3%!電子稅務系統也會顯示核定!想要了解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園區的招商引資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