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群眾對衛生保健的需求,消毒酒精、碘伏、84消毒液等消毒劑作為一種常見的消毒產品已進入千家萬戶,申請開辦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也與日俱增。
作為消毒劑生產企業,要達到怎樣的開辦標準呢?一、廠區環境與布局1.廠區周圍無積水、無雜草、無生活垃圾、無蚊蠅等有害醫學昆蟲孳生地。
2.廠區與可能污染產品生產的有害場所的距離應不少于30米。
3.廠區環境整潔,非綠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
4.廠區布局合理5.廠區應具備生產車間、輔助用房、質檢用房、物料及成品倉儲用房等,銜接應合理。
6.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于100平方米,分裝企業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于60平方米;生產車間凈高不低于2.5米。
7.廠區內設置的廁所為水沖式,并保持清潔。
8.動力、供暖、空調機房、給排水系統和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系統等設施應當不影響產品質量。
二、生產區衛生要求1.生產區內設置的各功能間(區)應按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工藝流程應按工序先后順序合理銜接。
2.生產區各功能間(區)應配置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通風等設施。
3.生產車間應包括:配料間(區)、制作加工間(區)、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功能間(區)。
分裝企業生產車間至少包括: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功能間(區)。
4.生產區內應設置更衣室,更衣室內應配備衣柜、鞋架、工作服、流動水洗手、手消毒、空氣消毒等設施;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物料的前處理、提取、濃縮等生產操作工序應與成品生產在不同生產車間(區),或者采取隔離等其他防止污染的有效措施。
6.生產區通道應保證運輸和衛生安全防護需要,不得存放與生產無關物品。
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不合格品應分別置于有明顯標志的專用容器中,并及時處理。
7.生產區地面、墻面、頂面和工作臺面所用材質應便于清潔。
8.生產車間應有空氣消毒設施,車間環境應定期清潔、消毒;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設備要求1.具備適合產品生產特點和工藝、滿足生產需要、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
分裝的生產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生產設備(提供生產設備清單)。
2.具備滿足生產過程檢驗和產品出廠檢驗要求的檢驗設備(提供檢驗設備清單)。
3.生產設備的選型、安裝應符合生產和衛生要求,易于清洗、消毒,便于生產操作、維修、保養。
4.生產設備表面應光潔、平整、易清潔、耐腐蝕,且在生產過程中不與產品發生化學反應或吸附作用。
5.生產用水的制水設備、輸送管道和儲罐的材質應無毒、耐腐蝕;管道應避免死角、盲管。
6.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管道、儲罐和容器應根據產品不同的要求定期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7.生產和檢驗設備有專人管理,有維修、保養、校驗記錄。
8.生產和檢驗用計量器具的適用范圍和精密度符合生產和檢驗要求,應有合格標志并按國家規定定期檢定。
四、物料和倉儲要求1.生產所用物料應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并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或產品質量證明材料。
2.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物料。
3.用于洗手的皮膚消毒劑生產用水應符合純化水要求,其他消毒劑生產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4.物料和成品倉儲區有通風、防塵、防鼠、防蟲設施,并有堆物墊板,貨物架等;儲物存放應離地、離墻存放不小于10厘米、離頂不小于50厘米。
5.易燃、易爆的消毒產品及其原材料的驗收、儲存、保管、領用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倉儲應符合防雨、防曬、防潮等要求。
6.物料和成品倉儲應分庫(區)存放,有明顯標志。
7.物料倉儲應分類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8.成品倉儲應將待檢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分區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9.倉儲區有專人負責,物料、成品建立出入庫記錄。
五、衛生質量管理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對產品質量和本規范的實施負責。
2.滅菌劑生產企業應設置衛生質量管理部門,其他消毒劑生產企業應設專(兼)職衛生管理員,負責組織企業衛生管理制度的實施。
3.建立和完善消毒產品生產的各項標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書面材料)。
4.生產企業同一生產線生產相同工藝不同產品時,應制定生產設備和容器的操作規程、清潔消毒操作規程和清場操作規程。
5.應如實記載生產過程的各項記錄;各項記錄應完整,不得隨意涂改,妥善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后3個月。
6.應建立與生產能力、產品自檢要求相適應的理化檢驗室。
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儀表,應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其室內溫度、相對濕度、靜電、震動等環境因素應能滿足儀器的特殊要求。
7.產品出廠前應按自檢項目和產品企業標準進行衛生質量檢驗,合格出廠。
8.企業標準中的衛生指標及其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
六、人員衛生要求1.企業應配備適應生產需要的具有專業知識和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知識的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并培訓合格上崗。
2.質量檢驗人員具有檢驗相關中專以上文化以及與本職工作相適應的檢驗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并培訓合格上崗。
3.從業人員應有健康證明,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病毒性肝炎、腸道傳染病患者及病原攜帶者、化膿性或慢性滲出性皮膚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均不得從事消毒劑的生產、分裝或質量檢驗。
4.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培訓,合格上崗。
5.建立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和考核制度,保留所有人員的教育、培訓檔案。
6.工作服穿戴整潔,操作人員衛生狀況符合有關要求。
7.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無吸煙、進食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