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業申請國家發改委外債備案審核登記流程,外債備案代理新疆企業申請國家發改委外債備案審核登記流程,外債備案代理新疆企業申請國家發改委外債備案審核登記流程,外債備案代理(十六)未在網上找到提交補正材料的入口,如何提交補正材料?是否需要膠裝?答:補正材料暫無法在網上提交,請將紙質版材料(一式1份)加蓋公章后郵寄至政務大廳2號窗口。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五巷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收件人:2號窗口。
如果頁數較多,建議膠裝。
(十七)企業借用外債信息報送表如何提交?郵寄地址是什么?答:請在網上大廳報送借用外債信息。
報送路徑:“政務服務”-“我的大廳”-“已辦結件”-“報送發行信息”;如確有必要通過紙質方式報送借用外債信息,企業需將企業借用外債信息報送表紙質版(一式1份)加蓋申請主體公章后郵寄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外資司國外貸款處,使用中國郵政寄送。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件人:外資司國外貸款處(十八)企業借用外債信息報送表提交之后,企業是否會收到反饋?答:如無特殊情況,不作反饋。
(十九)某企業已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外債審核登記手續,現擬增加貸款額度,請問應申請變更還是應重新申請辦理外債審核登記手續?答:如需調增額度,企業需重新申請辦理外債審核登記手續。
(二十)可否就已經取得的《企業借用外債審核登記證明》,對外債幣種進行調整,比如由美元債券調整為人民幣債券?答:若審核登記證明文件中,對于金額的描述包含“等值”字樣,則無需進行變更操作;若無“等值”字樣,改變外債資金募集方式及用途,均需事前向我委提交變更申請,取得變更同意函后方可進行發債或提款。
變更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請參考《企業借用中長期外債審批辦事指南》。
(二十一)紅籌架構的企業借用1年期以上外債,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需要。
(二十二)如何判斷企業是否屬于紅籌架構?答:請企業根據主要資產、主營業務等有關情況,結合公司法務和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自行判斷是否屬于紅籌架構。
如對有關情形仍不能確定,可就具體項目向我委進行咨詢。
(二十三)紅籌架構企業申請辦理外債審核登記需以境內子公司作為申請主體,請問對境內子公司有何要求?答:建議以主營業務子公司作為申請主體。
(二十四)境內企業通過VIE控制的境外企業借用1年期以上外債,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需要。
(二十五)某企業通過自貿區FTN賬戶借用超過1年以上的外債,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需要。
(二十六)境內企業從境內銀行的離岸金融中心借入的超過1年期的商業貸款/發放的1年期以上借款業務,是否需要辦理審核登記?答:需要。
(二十七)請問企業向自貿區支行申請的1年期以上商業貸款,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若為離岸資金(本幣、外幣都適用),則需按照《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6號)要求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審核登記手續。
(二十八)兩個國企成立一家境外企業,持股比例分別為50%、50%,兩個國企股東都不并表這家境外企業。
如果這家境外企業在境外借款,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手續?應由哪家企業作為申請人?答:若借用貸款期限超過一年,則需來我委進行外債審核登記,可由任一家境內股東作為申請主體,對全部貸款金額申請辦理審核登記。
(二十九)有限合伙企業能否作為主體申請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均可作為主體申請外債審核登記,建議以主要業務經營實體作為申請主體。
(三十)一年期以上的境外融資租賃,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需要。
(三十一)境內企業控制的境外企業向境內銀行/內資企業舉借一年期以上外幣貸款,是否需要辦理外債審核登記?答:不需要。
(三十二)境外母公司擬在境外舉借私募債,擬由境內子公司和孫公司為該貸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擔保,此情況是否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答:需要。
(三十三)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內保外貸業務,由境內企業向境內銀行申請開立融資性保函,為境外全資子公司向境外銀行借入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貸款資金不流入境內,請問需要辦理企業外債審核登記嗎?答:需要。
(三十四)境內企業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擬用境外子公司的部分股權作為質押,境外子公司是否屬于擔保主體?答:屬于。
(三十五)企業借款規模較小/經營規模小/借款期限過長,外債申請是否會不予審核登記?答:我委將根據《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嚴格防范外債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的通知》(發改外資〔2018〕706號)等文件綜合判定是否予以審核登記。
(三十六)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于企業借用外債的額度、期限、用途等是否有特殊限制?答:在符合《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6號)有關要求的情況下,企業可根據自身資信情況和實際需要確定借用外債的額度、期限、用途,一年期(不含)以上外債需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辦理審核登記。
(三十七)之前因為不了解政策,借用外債沒有進行審核登記,現在已經發行/提款了,是否可以補辦?答:不可補辦,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為事前審核,未按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屬于違規行為。
(三十八)企業在近三年內有中長期外債未履行審核登記手續,是否會影響該企業申請新的中長期外債?有何補救方式?答:企業在新申請外債時,需要對近三年借用外債(包括債券和商業貸款等)情況及在我委審核登記和信息報送等合規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如有未備案/審核等不合規情況,需認真自查整改,我委將視其違規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理。
(三十九)申請主體、借用外債主體、擔保主體(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財務報告是否必須是經審計的?提供年報還是普通報表?答:近三年財務報告,建議提交經審計的;近一期財務報表可以提供未經審計的,但要有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四十)財務報告應提供合并口徑的還是單體的?答:請提交合并口徑財務報告,需體現出申請主體、借用外債主體、擔保主體的財務數據。
(解讀:原先發改委規定財務報告 需體現出發行人、擔保人的財務數據,此次問答更放后增加了申請主體、借用外債主體,項目上更加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