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上海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9 09:00 |
最后更新: | 2023-12-19 09:00 |
瀏覽次數: |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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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該怎么申請延期
申請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
(一)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
(二)企業章程;
(三)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
(四)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六)負責人的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七)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情況的證明材料;
(八)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國家允許設立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發行活動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允許設立從事音像制品發行活動的中外經營企業。
已經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出版物發行單位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應自開展網絡出版物發行業務15日內到原批準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出版物批發單位可以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
出版物發行單位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發行分支機構,根據擬設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分別按照設立出版物批發、零售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1、出版物批發企業設立的條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3)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2、出版物網上發行企業備案
(1)依法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