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振威: | 認準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8 01:24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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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在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備案的時候,會要求選擇經營方式:批發、零售、批零兼售。那么批發和零售有什么區別呢?分別有哪些要求呢?
一、銷售對象不同
根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批發,是指將醫療器械銷售給具有資質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或者使用單位(醫療機構等)的經營行為。
醫療器械零售,是指將醫療器械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行為。醫療器械批發公司的銷售對象是具有資質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或者使用單位;醫療器械零售公司的銷售對象是普通大眾消費者。
二、經營許可范圍不同
部分醫療器械,零售公司是不可以銷售的,比如高風險醫療器械:心臟起搏器、人工心臟瓣膜、血管內支架及導管等。而醫療器械批發公司可以銷售所有申報的醫療器械。
三、經營地址不同
批發公司設在店面、寫字樓、倉儲式廠房、工廠企業園區內都可以,零售公司多數以店面為主。
四、經營場地要求不同
醫療器械批發公司應當具有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庫房,經營場所和庫房的面積應當滿足經營要求。醫療器械零售公司沒有倉庫要求。
如果想要避免后期變更經營方式的話,在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時也可以選擇第三種經營方式:批零兼營。